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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 notice
关于提示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8-23

关于提示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007]2号)规定,“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为保障您在我公司的各项业务不受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您原留存我公司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已作废、换发或有效期即将届满或已过期的,请您携带最新有效身份证件、证照,前往我公司办理更新手续。

二、如您是机构客户的,另请遵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意见》对“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要求,在过渡期结束(20171231日)前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并及时至我公司办理证照更新手续。

三、若您的帐户因资料待规范、无交易编码或预留一代身份证等原因而被冻结的,如您想开通交易的,请您携带最新有效身份证件、证照,前往我公司办理开通手续。

若您的身份证件、相关证照在六个月内未按要求办理更新的,我司将按规定对您在我公司的相应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如中止办理资金转出、开通新业务等服务,直至完成更新。

及时办理身份证件更新是国家反洗钱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对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若有疑问请咨询或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111-955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17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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