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国庆假期(休市时间10月1日-10月9日)将至,为防范假期期间外盘行情波动带来国内期货市场风险,根据各家交易防范国庆长假风险的通知,我公司决定于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的各品种涨跌幅度如下表:
交易所 品种 调整前保证金 调整前涨跌幅 调整后保证金 调整后涨跌幅 上海 铝、铅 8% ±4% 13% ±6% 锌、锡、黄金 9% ±5% 14% ±7% 铜、镍、白银、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石油沥青 11% ±6% 16% ±8% 线材、燃料油 23% ±5% 25% ±7% 大连 棕榈油 8% ±4% 15% ±8% 纤维板、胶合板 23% ±5% 25% ±5% 鸡蛋 11% ±5% 13% ±5% 焦炭、焦煤 12% ±7% 14% ±7% 豆二、豆油 8% ±4% 14% ±7% 豆粕、铁矿石 11% ±6% 14% ±7% 其他品种 10% ±5% 14% ±7% 郑州 PTA、新动力煤 9% ±5% 15% ±7% 棉花、菜粕、甲醇 10% ±5% 15% ±7% 其他品种 8% ±4% 15% ±7%
若10月1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当天未发生单边市,将豆油、豆粕、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10%,其余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9月28日结算前标准。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9月30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10月10日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10月10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相关持仓客户及时调整持仓,防范风险。
上海东方期货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