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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 notice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及合约交易手续费、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0

根据交易所通知

自2016年11月10日结算时起,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一、大商所焦炭、焦煤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3%。

自2016年11月10日夜盘交易时起,交易所手续费调整如下

二、大商所铁矿石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不变。

三、上期所螺纹钢1701合约、1705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天然橡胶1701合约、1705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二五;锡1701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6元/手。

自2016年11月10日夜盘交易时起,交易限仓调整如下

四、大商所焦炭和焦煤品种,客户在单个品种、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客户某个交易日在某个品种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五、上期所客户在螺纹钢RB1701合约和RB1705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分别为10000手;在天然橡胶RU1701合约和RU1705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分别为1500手;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是指客户在某一交易日某一合约上的买开仓报单数量与卖开仓报单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参考单个客户执行。

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六、大商所焦炭、焦煤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5%。

七、郑商所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6%。

我司将据此标准自2016年11月10日结算时、11月11日相应时段对客户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作相应调整。 

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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