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春节假期期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0
尊敬的客户:
春节假期(休市时间1月27日-2月2日)将至,为防范假期期间外盘行情波动带来国内期货市场风险,根据各家交易防范春节长假风险的通知,我公司决定于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调整后收取标准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白银、铜、铝、锌、铅、锡、镍、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石油沥青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线材和燃料油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2、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油、玉米、豆粕、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聚乙烯、聚氯乙烯、棕榈油、玉米淀粉、聚丙烯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铁矿石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焦炭、焦煤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涨跌停板幅度维持9%;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涨跌停板幅度维持5%;鸡蛋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维持5%。
3、郑州商品交易所:
菜籽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涨跌停板幅度维持10%;其他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若2月3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当天未发生单边市,各期货品种的保证金和涨跌幅恢复至原有标准。
1月26日(星期四)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月3日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2月3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相关持仓客户及时调整持仓,防范风险。
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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