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端午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保证金和涨跌幅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根据交易所通知:
自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结算时起
一、大商所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9%和11%;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郑商所将除菜籽、动力煤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自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
三、上期所将天然橡胶、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自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结算时起
四、大商所将焦炭和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和10%。
五、上期所将锌、铅、镍、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6%。
六、其他期货品种的保证金和涨跌幅恢复至原有标准。
另对2017年端午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17年5月26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5月31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我司将据此标准在相应时段对相应品种客户保证金作调整。
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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