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8
根据交易所通知:
自2017年7月31日(星期一)晚夜盘交易时起:焦炭、焦煤品种的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
我司将据此标准在7月31日夜盘交易时起对相应品种客户手续费作调整。
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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