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English
业务咨询热线:4000-111-955
报单专线电话:4000-111-955
您的位置:首页 > 客服中心 > 交易指南 >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 notice
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手续费、涨跌幅及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8


根据交易所通知

焦煤和焦炭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

我司将据此标准自2016年4月28日结算起对客户手续费作相应调整。

 

另根据交易所通知

一、自 2016 年 4 月 28 日结算时起,郑商所各品种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7%,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2016 年 5 月 3 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二、自 2016 年 4 月 28 日结算时起,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

三、自2016年4月29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

我司将据此标准在规定日期内对客户保证金作相应调整。请相关持仓客户注意保证金变化,防范风险。

上海东方期货

2016年4月28日

返回列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