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端午节调整部分品种涨跌幅及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6
根据交易所通知
一、郑商所所有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2016年6月1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二、自2016年6月7日结算时起,将豆粕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6年6月13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在豆粕和铁矿石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豆粕和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6%和8%。
三、其他品种不做调整。
我司将据此标准自2016年6月7日结算起对客户保证金作相应调整。
上海东方期货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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