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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数量:13人
接交易所通知,自2017年4月17日交易时(即14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铁矿石、焦炭、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2.铁矿石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3.焦炭、焦煤的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4.聚丙烯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我司将据此标准调整相应手续费标准。特此通知。
 
 

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2日